的孩子’在他眼里看出了某种熟悉的东西,她的视线逐渐有了焦点,哪怕她还是不说话、不动作,但她看得很专注。
混乱而茫然的意识无法思考,可面前摆着她不明白的人和事物,眼睛睁得更大了些,看起来眼眸圆圆,也终于体现出不复麻木死寂的孩子气来。
然后等亚瑟把手拿开,他真正笑出来、在她面前作怪地摇头晃脑的时候,她的视线也追过去——
这是她第一次回应外界,而且如此目标明确,追逐着他的脸。
……
关于他们是不是父女这点,结论已经很清晰了,但警局还是查了亚瑟他那个朋友的信息,包括身份材料、近期通讯记录和活动轨迹等,他那朋友本来就不怀好意,也有些小案件在身,一直在逃窜。
像这种滑不留手的小人物在哥谭实在太多,除了报案当时外,看案件不大、其它案子还很多,几乎就没人关注,如果不是这次闹到了蝙蝠侠面前,或许连戈登也记不起这些事。
从七零八落的线索中勉强地拼凑出了一个‘真相’,大概就是那个朋友本是想打好关系进达蒙家盗窃,工作也是编出来骗亚瑟的,而亚瑟为了挣到更多的钱,昏了头地信了,还把自己的女儿托付给朋友照顾,谁知道对方竟然带走了梅根。
至于后来梅根为什么会一个人待在街边角落里,梅根是有一点小问题的,她可能在第一次离开家——还是被迫的情况下应激,导致她把自己藏起来。
具体的遭遇和经历问梅根是得不到答案的,他们也不能逼问一个儿童,要她强制回答。
亚瑟要把她领走,离开之前戈登给了他们一个信封,亚瑟无法拒绝这个,他需要钱来维持生活,还有照顾和医治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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