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给多少,首先提出了反对这段感情长久发展。
“我就听到我老公一口一个,西北穷地方出来的,才谈多久就敢要两万八的包?”
“以后要是结婚了,不得要我们父子两的命?”
“那么穷的地方,从小吃过纯肉包吗?就学人家买包。”
“有本事让她自己挣钱买,伸手要和乞丐有什么区别?”
潘思琪在旁边听得心惊胆战,想想范荣对她还真是优待了……
最后结局是,范荣给了范启明两万,但是不同意他都拿去给女孩买包。
范荣的意思要么直接分手,如果你还没玩够,最多能花一万给她买个物件。
以后分手了,也不需要要回来,太贵重的东西给这种女人就是扔水里了。
“应该不是这个人,都好多年前了,而且后来他们都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