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男人嘛,不管是多大岁数,其实心里都是有一个英雄梦的,谁不想要一个趁手的兵器呢?
林清辞读书不行,但关于骑马射箭这方面,你别说你还真别说对方,还真是有几分天赋在的!
尤其这会,对方坐在马上,而他们却是如履平地。
虽说是第一次使用袖弩,但他还是屏气凝神试图一发必杀。
林昭昭提醒道,
“我在这些电视上抹了药粉,这药粉是我之前研制出来的蒙汗药,因为提取的是精华,因此分量比较大,就这么一小点下去,哪怕是一匹牛也能被直接给晕过去。”
“我看了一下对方一共有十六人,而我这个袖奴一支只能八连发。也就是说,我们不能有任何失误的机会。
你不能保证一击必杀的情况下,也要保证你手里的这个剑士必须要刺破对方的皮肤,阿姐相信你可以做到,对吗?”
林清辞一愣。
不是因为别的,而是相信这两个字给他带来的冲击,为时不小,别看他自幼像是一个纨绔子弟,有什么说什么,但说白了,家里人根本没有把希望放在他身上。
大哥圆滑为人处事总把利益放在上面,因此是父亲和爷爷最喜欢的,也是未来最有可能继承侯府的人。
二哥呢?虽然不喜欢读书,喜欢弹琴奏乐下棋,但也是在家里的逼迫下读了起来。
三哥最早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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