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学生裁判,是篮球社的社长张博。
方为是篮球社的S级社员,张博跟他自然熟的不能再熟了,平时没少一块儿打球。
“博哥!今天你当裁判啊?”
“对啊!我们班的比赛明天,正好今天来给你们高一当裁判!”
张博是高二文科十班的,是重点班的学生,很快就要上高三了,这也是他最后一次参加篮球赛了,还寻思着以后把篮球社长的位置交给方为呢。
哥们性格爽朗热情,但比赛就是比赛,他倒不会因为跟方为的私人关系就太多的偏袒一班,原则问题还是要遵守的嘛!
“今天状态怎么样?”
“还行,十四班挺强的。”
“确实挺强的,我之前有吹过他们班的哨,他们班……有时候脏动作比较多,你小心点。”
虽然不偏袒,但张博还是小声提醒了一句。
篮球场上的脏动作向来是被人深恶痛绝的,比如垫脚、挥肘、顶膝、对脚等动作,但往往很难做出评定,因为你无法确定对方球员是不是故意的,如果是‘故意的’,那肯定就是违体犯规了,可偏偏就是‘故意’和‘不小心’这个点极难判断,毕竟打球是有肌肉记忆的,每个人在攻防两端都会有一些自己的习惯动作,连裁判都很难裁定。
张博等篮球社员为啥喜欢跟方为打球,除了他技术好之外,就是因为他‘球品’好,他有保护对方球员的意识,会约束自己的肌肉习惯防止对方意外受伤,从球品看人品大概便是如此了。
否则技术再好的人,球品差也是没人愿意跟他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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