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一句“可能是被张三李四借走了吧”,然后就没了后续。于是,你就这样损失了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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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这种东西,可是很贵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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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近乎必需品的需求……但很遗憾,不论是在大夏,还是在西洋东洋,书都是比较奢侈的一种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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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借走一本书不予归还的话,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已经相当于赖掉一笔小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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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比借钱不还更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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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没了可以再赚,一本珍品的书没了,那就是再无弥补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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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黎锦自己,倒是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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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朋友,从幼时起就算不得多。后来又去当了将军,就更没人有理由和机会找她借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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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书之人,都讨厌被人借走书,只允许“不拿走、当书籍主人的面看看”。这种说法,其实是黎锦看书的时候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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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黎锦听到阿诚竟然对自己说出这种话,倒觉得很是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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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诚真是乖巧伶俐啊。他这么说,是生怕借走了书,黎锦会不高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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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以黎锦与阿诚的关系而言,阿诚便真借走了书,又能有什么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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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来就是住在黎锦身边的人。莫非,还能为了不归还几本也没有那么值钱的书,逃亡而去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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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设想,听起来倒像是外国的“悬疑解谜小说”里的剧情。黎锦很喜欢读这种传奇小说,虽然在大夏很难买到这种书,但也正因为这样,黎锦对这种故事的印象反而更为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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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锦觉得,也许存在自己由于某种原因,被卷入到这种传奇小说式的剧情中的可能。但是,阿诚是不可能为了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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