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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邱秋此刻不是将所有注意力都放到绘画身上,那么他一定能发现身后那道黏腻露骨,如野兽般的目光,竟是来自他的“好心”邻居裴斯礼。
但他没注意到,只是调着颜料搬着凳子寻找白墙上的绯色印记。
等好不容易弄得差不多,他浑身都在叫嚣着酸痛,于是他放开板凳,到沙发上坐下。
就休息一会,很快就好……
天黑了,窗外响起虫鸣,楼下的狗不听吠着,裴斯礼把洗干净的床单被罩以及沙发套放到烘干机里烘干,这才拿到卧室给邱秋铺床。
小社恐很喜欢米色,不说衣服,卧房的床单被罩,书桌书柜,甚至是衣柜都是米色,统一得可爱。
握着被褥,一想到邱秋每晚上都是在此处安眠,裴斯礼浑身就忍不住颤栗,就连头皮,骨骼,血液都在发麻发痒。
好喜欢好喜欢好喜欢好喜欢。
想占有,想一丝不落地嗅闻吞噬小社恐残存在这里的气息,就像对门家里,那床只被邱秋用过一次的被褥一样,全部全部都嗅闻干净。
可惜邱秋还醒着,自己是又他眼里心肠顶好的邻居,是断然不会干出这种事的存在。
裴斯礼眼底闪过一丝遗憾。
收拾好卧室,男人出来想看看邱秋,视线一转,却发现小社恐早就累倒了,此刻在沙发上缩成小小一团,抱着画笔颜料睡得正香。
而小公寓四面墙上,凡是被泼上黑狗血的地方,他都花了一朵花,层层叠叠,花团锦簇,把小小的公寓变成了花海仙境。
心里陌生的情感沸腾地快要冲破薄薄的皮囊,裴斯礼忍不住在邱秋身边蹲下身,仔细又认真地注视着睡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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