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濒死者的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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糙手上的硬茧在白嫩脖颈上留下伤痕,伤在她的身上,也伤在张慎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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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多年,他从没在人身上栽过跟头,各色美女,还不是上杆子托人认识他。偏偏这只骚猪,勾引他,又移情别恋爱上别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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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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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酒穿肠过,张慎的五脏肺腑,逐渐撕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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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前的胖丫头,穿着淡绿色的棉布衣裳。端着碗扒饭,这会子,她倒是不哭了。泪珠子挂在睫毛上,两颊红彤彤,鼓囊囊,猪头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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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穿上他给她买的新衣裳,不知道会有多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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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慎不愿承认,他很在乎胖丫头。以至于,将衣橱的一半都塞满了各色绸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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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曾自以为可以玩弄感情的男人,此刻,又卑微,又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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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她在他怀中笑着说,“爷真厉害”的那一刻,他就开始自欺欺人,骗自己,没有那么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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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谁家公子,会娶妓女生的孬种。可论心,他现在对她的喜爱,超过理智,越过功名,比宠妾更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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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慎的卑微、难过,全都掩藏在冷酷的面具之下,和烈酒一起,吞进肚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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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色西洋灯罩精致华美,映衬着胖丫头的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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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顶土气的,畏畏缩缩放不开,却美的朴实。张慎一看,鸡巴和心,硬的硬,软的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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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魏的还活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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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女人端着碗的手一抖,抬起眸子望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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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慎冷笑一声,“在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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