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十族!
血淋淋的三个字,纵然是刘邦和张良,心中未免都不由一颤。
诛十族,他们从来没有听说过,甚至两人不清楚所谓的‘十族’到底牵扯到哪些人。
因为目前,他们所认知的最高株连刑法,就是诛三族。
族诛的刑罚最早可以追溯到夏商时期,当时已有“罪及家人”的记载,但真正将诛族形成法律的是在春秋时期的秦国,秦文公二十年,秦国开始实行诛三族之罪。
秦朝末年,丞相李斯和宦官赵高被处以“夷三族”的刑罚。
而这诛三族中,具体三族分别指的的是父族、母族、子族这三族。
父族一方所有的亲属,母族一方所有的亲属,自己的子嗣以及子嗣的夫人、良人等等。
诛十族,这是他们想都未曾想过的,这老四刘恒得多狠,开创出了这么荒谬暴怒的刑法?
“这,这这这,这和暴君有什么区别!?”
“桀纣之君啊!”
刘邦声音都在发颤,他还觉得刘恒会成为一个明君,可没想到却开创这种恐怖的刑罚,这简直比夏朝的桀、商朝的纣、秦朝的胡亥都要昏庸暴虐。
“确实暴虐,不过后世很多人却觉得此人活该,不知死活。”陆煊摇了摇头,有些不理解这些人的思想,总不能因为永乐大帝文治武功不俗,就偏袒性的认为永乐大帝无论做任何事情,都是对的。
是方孝孺不知死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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