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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初一和李长安分开就又回到了口马行,他穿梭在人群中,希望看到那个抱着孩子的妇人已经被想娶妻的人买走。
却只看到了孤零零待在原地抱着孩子的妇人。
“为何没人买她?”沈初询问人牙。
按照大唐律法,买卖奴仆时候卖方不能隐瞒情况欺骗买家,甚至若是买家买回去以后觉得被骗了还能三日内到官府立契处毁约。
人牙也没试图隐瞒,他低声告诉沈初:“这个妇人原先是薛家七郎的身边人,只是没有妻妾的名分,所以入不得掖庭,只能当奴仆来发卖。”
薛家七郎并不是薛锈,但也是薛家的嫡系子弟。这个妇人是薛家七郎的身边人,那这个孩子就是薛家人了。
现在圣人刚刚清算了薛家,薛家人的后人,谁都不愿意买回家,总归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若是无人买她,那最后她会到何处去?”沈初迟疑了一下,问道。
人牙耸耸肩:“那便降价,母女分开买,小孩买到外地,总会有法子。”
“你想买她们?三贯钱。”人牙看沈初面上仍然有犹豫之色,忙开口推销,“这价格是贵了些,可这个女人长得好看,又会识字算账,三贯钱可亏不着你。若是你嫌弃这个孩子麻烦,那把她留在这就行,给你便宜到两贯五百钱。”
沈初却不是因为价格犹豫的,而是因为身份。
李长安是武惠妃这边的人,这个孩子却是薛家的人,沈初不得不想这会不会给李长安带来麻烦。
“买下吧。”
一道童声从沈初身后响起。
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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