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你要不要一起?”弋戈耐着性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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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天谢地,她的基础社交技能终于有了那么一丢丢的进步。比如,在身边还有个人的时候,不要径直离开单独去吃饭,而是先问问对方要不要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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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寒衣继续怔了两秒,然后十分灿烂地笑起来,“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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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管什么肯不肯德基,现在就是叫他去吃石头吞刀子他也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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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把银河和星星锁在院子里,直奔小区外。侧门边就有一家肯德基,明亮的白色灯光,和旁边灰黄昏暗的菜店早点店形成鲜明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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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店里零星坐着几个人,一推门,炸鸡的香气扑鼻,墙壁、地板和桌椅红白黄的明亮色块像跳跃的音符,在弋戈原本疲惫的神经上疯狂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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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很小的时候开始,肯德基就是弋戈最喜欢的地方之一。那时候陈春杏每个月会带她去市区一次,买新衣服、让她在新华书店看书买书,或者看电影。陈春杏很舍得给她花这些钱,每次都是满载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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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弋戈最期待的部分,是去吃肯德基。陈春杏总是说肯德基是垃圾食品,想带她吃点别的大餐,但她都不要,就爱吃肯德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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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只香辣鸡翅、一个汉堡、一杯冰可乐,再来两只蛋挞和一杯土豆泥,弋戈吃得津津有味,陈春杏在一旁笑得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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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喜欢肯德基。喜欢明亮的灯、墙壁上的红砖、满室都是炸鸡的香味;更喜欢一个人也能点餐吃饭的感觉,想吃什么就点什么,不用担心点太多吃不完,或者点太少不能把想吃的都吃了,又或者一个人坐着吃饭很奇怪之类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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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肯德基里,所有人都开心自在,都是爹疼妈爱的快乐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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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戈照例点了一对香辣鸡翅和一个深海鳕鱼堡——嫩牛五方卖完了,可惜。还有两个蛋挞。应该再配一杯冰可乐的,可她今天来例假,只好换成热豆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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