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应过来眼前的两道黑影,并非什么二哈,而是两头野狼后。
眼睛冒着绿光的鑫火,第一时间就从腰间的武装带上,抽出了一支晋造17式驳壳枪准备开火。
不管如何都要将眼前的这几十斤狼肉和肉骨头、下水这些统统都给留下。
有些巧合的是,两头饥肠辘辘的野狼看到了眼前的猎物后,也在一左一右之下,也对着鑫火飞驰了过来。
双方之间,当前不过二三十米距离。
它们全速的飞驰之下只要两三个呼吸就能冲到,将月色照耀下越发白生生的利齿,撕咬在鑫火的身上。
等于是双方不约而同之间,都选择了动手。
好在有句老话说得好:七步之外枪快,七步之内枪又狠又快。
鑫火就算穿越之前没怎么接触过枪械,枪法上一言难尽;但是穿越过来的这几天,少说也是打出了一两百发的子弹,枪法也得到了明显提升。
如此近距离之下,也没有打空的可能。
所以正常情况之下,这一场人与狼的对决,有着一把驳壳枪在手的鑫火,具有一个压倒性的优势。
可惜在手指放到了扳机上,对着左边已经冲到了十五六米的一头野狼,准备开火的关键时刻。
鑫火却猛地反应了过来:特么!不能开枪、绝对不能开枪。
虽然屠戮了大石沟村的那些鬼子,貌似在放了一把火之后立刻就离开了;但是谁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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