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到时候这个还款协议的履行就会成为疑问。以奥维茨锱铢必较的性格,他恐怕是不愿意答应的。
第二种办法就是以他们拿到的
CAA的股权为抵押,向愿意的银行借款,然后再向银行慢慢的分期还款。这种方法就能让奥维茨立即拿走现金,但是这种方案,这些合伙人就要付出昂贵的银行利息。
第三种办法就是只签订协议并支付头期款,剩余的款项,由
CAA在未来几年内的利润支付。因为那个时候这15位合伙人就是真正的
CAA的股东了。他们拿到的分红就可以根据协议支付给奥维茨这位前大股东。
这个第三个方案和第一个方案有类似的地方,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奥维茨拿到的总金额不是固定的,而是会根据未来几年
CAA的经营状况而上下浮动。
毫无疑问,奥维茨在三种方案里面绝对是偏向第二种,先拿钱走人。但是那些合伙人呢肯定是偏向第三种,因为这样会把他们的风险降到最低。
而只有理查德和尼西塔,以及少数的一两个其他的合伙人会偏向第一种方案。因为他们对未来的
CAA经营状况充满了信心,所以不愿意以分成的方式付给奥维茨更多的现金。
更加方便的是,他们还背靠罗纳德这样一位大客户。罗纳德早就对他们承诺过到他们需要金融方面的帮助的时候,他会出面帮他们以比较低廉的利息解决借款的问题。
这样的话,所以说不定根本就不用付商业银行内昂贵的利息,他们就可以达成一个比较便宜的借款合约。所以第二种方案和第一种方案相互融合,就可能是买断股权的最终方案。
至于那些没有像罗纳德这样的大金主帮忙的合伙人,要么他们就去借昂贵的银行借贷。要么呢他们就放弃自己的部分股权,把这部分管股权转让给理查德和尼西塔这样有钱的合伙人来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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