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我心里也只忠诚你。”
【第三:协议终生有效,其中一方若是先毁约,需答应对方一个要求,这个要求不能违背道义和法律。】
南初觉得第三条说的不严谨,本还想跟他问问清楚的,但是,祁御明显不耐烦。
“能不能签?不能签我走了。”
南初怕他反悔,拿过签字笔先签了名字,又按了手印。
她签完字将协议推给祁御。
祁御大手一挥,完全一副签合同的姿态,好在写完“祁”字,准备写到“御”字时,生生顿住笔。
祁二。
只是“二”字,怎么看都是“御”字偏旁上的那两横。
南初这时根本没把小鸭子往祁御身上想,根本看不出什么问题来。
“祁二。”
南初看着正在按手印的祁御,来了句,“你这名字是真难听。”
“比我小时候养的‘小黑’名字还难听。”
祁御看着自己的那个签名,咬了咬牙,忍下了。
名字可忍,别的地方他是一点都不想忍了。
他拍了拍自己的腿,“坐过来。”
南初收起协议,“我还有事,要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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