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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早就懒得认真面试,干脆扯了起来,道:不如我们现在就转成中文,看看你的中文水平到底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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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人,普通话说的特别溜!珍妮说道,我英文写作也很好,而且我法学院一年级的时候 moot court指法学院的模拟法庭比赛。在美国法学院里,moot court 往往对写作水平 要求很高。因此 moot court 获奖,会被看作写作能力强的一种证明。还得过奖。我的老师夸我 persuasive writing法学院基础写作课分为分析性写作(analytical writing)和说服性写作(persuasive writing),在此,丹妮强调她的说服性写作能力强,也和前面所述的 moot court 获过奖可以对应。特别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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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学院学的那些东西,和亚太地区的资本市场业务实在是没有太大关系,因此乔安和查理不以为然。不过写作好总之是个优点,于是查理又追问:你写过招股书吗?对招股书有什么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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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虽然没有写过招股书,但是我看过招股书。珍妮认真回答,上学期,我上了证券法课程。有一节课,老师把一本招股书带到教室里,给我们每个同学都传阅了。现在回想起来,大概也是特殊的缘分吧。\n\n\n\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