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身旁的管家,试图暗中疏通关系。
然而,赵虎早有准备,将搜集到的证据一一呈上。
有周福藏匿林氏的小屋物证,还有几位知晓内情的工友的证词。
每一份证据都如同一把利刃,刺向钱富贵的防线。
随着证据的不断展示,钱富贵的脸色愈发难看,额头上冒出细密的汗珠。
他开始坐立不安,眼神闪烁,狡辩的声音也越来越弱。
就在这时,钱富贵突然发难,他买通了公堂上的一名衙役,企图让其销毁证据。
关键时刻,李大力再次挺身而出,他凭借敏捷的身手,制服了那名衙役,阻止了证据被销毁。
李大力这一行为,让在场众人都对他刮目相看。
主审官员见状,重重地拍了下惊堂木,严肃说道:“公堂之上,岂容尔等放肆!今证据确凿,钱富贵,你还敢狡辩?”
说罢,便详细列举钱富贵的罪行,依据《大清律例》中关于非法拘禁、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等条款,对案件进行剖析。
原来,在乾隆年间,虽矿业繁荣,但对矿山管理及人员安全保障有明确法律规定,钱富贵的行为严重触犯了这些律条。
钱富贵见大势已去,瘫倒在地,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大人,我错了。我确实是为了掩盖矿山的安全隐患,防止林氏告发,才让周福将她关起来。我一时糊涂,犯下大错,求大人从轻发落!”
清朝的司法程序虽繁琐,各级官员需层层审核案件,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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