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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八年了罢。”叶一纯面不改色的撒谎,“一直随行当军医,不过我是南方人,吃不惯北方的沙子,西北大胜后,我就回来开个小医馆,给人瞧点小病小痛的,赚点老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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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岁哦了一声,随后问道:“那叶大夫,您认识宣青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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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到下刀关键处,叶一纯干着精细活,头也不抬,“当然认识啊,王爷养的隼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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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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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宣红,宣白,宣紫。”接上一块骨头,叶一纯随口道:“王爷喜欢养东西,飞禽走兽训了一堆,这只鸟可有意思,吃得多,又懒,军中都叫它胖鸟,不过可惜了,当年王爷被围困,大雪封山,迷了路,宣青顶着风雪为王爷寻到了方向,却让敌军的弓箭手射死了。让王爷伤心了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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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岁忽然笑了一下,语气意味深长:“王爷还真是……还真是让人出乎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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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王爷虽然表面不说,但他重情重义。”叶一纯终于想起来该给裴珩说些好话,“别的勋贵如他这个年纪,早就妻妾子嗣一大堆了,但王爷不近女色,这么多年身边也没出现过什么乱七八糟的人,活的像个苦行僧,所以公子啊,若是喜欢,莫要辜负他人的一片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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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一纯口中的裴珩,与书中所写的裴珩,倒像是两个全然不同的两个人,谢岁听着叶一纯的声音,稍稍有些失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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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还是太疼,谢岁周身的衣裳已经湿透了,他盯着床幔,到后面,已经没有什么力气说话,只有眼珠子还是转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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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一纯问一声,“醒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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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岁眨一下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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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最后一根手指尖包扎好,他已经连眨眼的力气都没了。直愣愣睁着眼睛,瞪着眼珠子,看着重重叠叠的床幔,像是死了。一双手在他面前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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