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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知睿对秦煜的这句话并没有太放在心上,毕竟他所了解的秦煜,并不会做饭,就连碗都不会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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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第二天上午,秦煜请了半天假,正当沈知睿以为今天见不到他时,秦煜提着一个袋子冲进咖啡店,放到他的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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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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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知睿挑了下眉,对此产生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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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满怀期待地掀开盖子,虽说里面的菜是菜饭是饭,没有像昨日余凭澜那份惊艳,但毕竟饱含秦煜的心意,他朝秦煜莞尔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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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上去不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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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尝尝味道?告诉我咸淡,下次我再改改。”秦煜打开存放餐具的盒子,将里面的筷子拿出,递给沈知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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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知睿伸手接筷子时,恰好瞥见他手指上的伤口,不止一处,像是被刀划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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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接过来的筷子放到一旁,抓住秦煜的手,起身准备拉着他去上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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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煜看出他的动作意图,他默默收回手,将他按回座位,这次他没有将筷子给他,而是自己拿起筷子,夹起一块红烧肉,放到他的嘴边,等待着,眼睛期待地闪烁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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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先填饱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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拗不过秦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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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知睿只好默默张开嘴,将那口红烧肉含入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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瞬间瞳孔放大,眼睛放光,连连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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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烧肉虽没有入口即化,但秦煜选食材时肉的质感很好,肥瘦比例刚刚好,炖煮的火候和时间也是恰到好处,吃起来不柴,让人还想再吃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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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知睿咽下肉后,抬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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