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他手指协调性很差,学了一年都谈得不像样。他从小学什么都很快,唯独在这上面跌跟头,周尔琛也是个要强的个性,学不会学不好,他就偏要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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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毕业时,指尖长了一层厚厚的茧,虽然泛音还是差些火候,但指弹和弹唱都练得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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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那年的暑假,他尝试着把那些零碎的词句整合成歌词,自弹自唱自作曲发到了网上。很快就一炮走红,他的经纪人眼光也很毒辣,赶紧联系了他签了约,又给他请了专业的老师。之后,周尔琛大学时加入了音乐社团,慢慢接触了古典乐、r&b各种各样的风格,学了钢琴架子鼓,写的歌也越来越成熟,逐渐走到了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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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野闻言,拉过周尔琛的手仔细看了看,但路灯的光太微弱,也看不出有没有茧子。周尔琛便把他的指尖压在自己的指腹上,轻轻磨了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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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茧的地方其实已经摸不太出区别了,变成了微硬的光滑的一片,似乎连指纹都已经被磨得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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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野看了一会儿,收回手,“听说按弦挺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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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个男生青年时期没幻想过自己挎着吉他、在街边弹唱《成都》、收获一片女生惊慕的目光?他小时候也玩过几天,但是爬格子太痛了,他练了一个星期连《晴天》的前奏都没练熟,每次练完琴十个手指头上全都是杠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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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多久,那把吉他就彻底被他束之高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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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尔琛看着就不像那种很有音乐艺术气息的人,没想到还会背地里偷偷写情歌、练吉他。他对于周尔琛坚持走这条路上的诧异,大概不会少于温振国对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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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尔琛笑了笑,“你拉韧带不也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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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野被问得一阵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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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啊,怎么可能不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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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老师按在舞蹈室里拉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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