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字觉得挺讽刺。
对谁忠义?劫普通百姓的钱财也配叫忠义吗?
程聿低声说道:“一会你找个角落坐好,尽量不要让人注意到你。多找找这里的女人,看看陈明月在不在这。”
“好。”
进去后,程聿就被赵楚山带到前面去了。
那大当家身如狂狮,高大健硕,年纪约莫四十。旁的是个瘦猴,是贼山二当家。
正与大当家饮酒的他瞥见赵楚山来了,立刻说道:“瞧瞧三弟,来的越来越晚了,怎么,要我们给你留酒养鱼啊?”
赵楚山走了过来说道:“二哥说笑了,只是刚抓了两只乱跑的肥羊,处置了个玩忽职守的家伙,就晚到了。”
二当家笑道:“大哥你瞧,三弟如今处置人都不用跟咱俩说了,都自己做主了。”
“这是小事,怎么能劳烦大哥二哥出面呢。”赵楚山将程聿喊过来,说道,“这是刚抓的羊,性格不错,家底十分好,说要给大哥二哥敬酒。”
程聿知道自己这会不是“羊”,而是挡箭牌。
无妨,他的目的就是跟山贼打成一片,好探出陈明月的下落,探明孙工匠的案子。
大当家的性格远比两人要光明磊落,瞧着程聿丰神俊秀,不是那鼠辈长相,又听这富家子弟要敬酒,便说道:“来来,喝酒吃肉,你酒量不错吧?”
程聿说道:“不瞒当家的说,酒量是肯定比不过您的,而且比起喝酒,我更擅长吃肉。”
“哈哈哈,讨喜!”大当家招呼赵楚山,“三弟坐,兄弟们喝酒!”
说罢还将自己身边的舞姬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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