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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漱完,任知昭来到餐厅,坐到圆形餐桌前,目光扫了一圈——厨房台面上多了刀具和炊具,昨天那里还空空如也。
女人已开始忙碌,手脚利落。任知昭托着下巴看她,问:“我哥呢?”
“他去跑步了,很快就回来。”
女人手法十分娴熟,时不时抬头看看任知昭。任知昭也看她,上下打量——她看上去不年轻了,浅棕的皮肤上布满细纹,手也粗糙,估计奔四了吧。
这么大的人了,是怎么被一个二十出头的小屁孩忽悠来扮家家酒的?
“你叫什么名字来着?”任知昭忽然问。
“萨曼莎。”
“萨曼莎。”她双臂环胸,靠上椅背,“我哥给了你多少钱,让你陪他干这么荒唐的事?”
“小姐,我只是来照顾您的。”
萨曼莎没有抬头,语气如程序设定。
说来也好笑,这些天,任知昭身边充斥着各种只会说车轱辘话的“人机”,反倒是任子铮成了人味儿最重的那位。
一份欧姆蛋被摆到了桌上,配着纸制的餐具。正好这时,任子铮回来了。任知昭没等他冲澡,自己先开动了。前些天吃的牢饭真是有够她受的。
还别说,任子铮请的能人异士手艺真不一般。等他冲完澡出来,桌上的食物已经被干得差不多了。萨曼莎见状,给她递上一只小碟,里面是药。
任子铮坐到她身边,静静盯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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