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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分化郡守的权力势在必行!
好在郡守的兵权方面,倒是借着黄巾之乱有所切割。
由于郡守们的军事才能高低不一,比如汝南郡守赵谦主动出击却遭遇波才重创,麾下属吏几乎尽皆伤亡殆尽,这也是赵谦入朝后只能担任秩六百石的中都官曹尚书,而无其他任何加官的原因。
朝廷在彼时下令在各郡任命都尉统郡国兵,将兵权在名义上与郡守们做了切割。
之所以是名义上,那是因为都尉虽然在权力上将兵权从郡守手中瓜分,但以文制武的基本制度是不变的,或者说历朝历代的地方行政体系多是以文制武。
哪怕文武班子实际上是互不统属的,但作为地方行政主官,实际上对于地方武官有着一定的约束权。
而彼时应对黄巾之乱焦头烂额的郡守们也正愁如何应对军事,毕竟他们招募的兵曹和贼曹只是应对山匪、盗贼的,打打毫无纪律约束、几乎没有武备可言的流寇不成问题,但应对数以万计的黄巾军就不行了,他们甚至都无法有效指挥三千郡国兵加临时征召的数千乃至万余青壮。
超过个人指挥能力的兵力,反而是一种累赘。
因此众多郡守倒也乐得将平叛不力的锅甩出去,由都尉们承担罪责。
说到底,兵权这种东西对于郡守们的吸引力并不大。
除非大厦将倾,或是你手握十万大军,否则有没有兵权又有什么区别?
你又不能造反,或者说造反也成不了事,那手握兵权还有什么意义?
有了兵权甚至还得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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