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塑料的袋子,拎口处磨出了褶皱,包装简陋,但剪掉吊牌的衣服却一点不含糊,轻,软,流行的抽绳束腰,简约小立领,略微泡泡的袖子,名副其实的低调美貌。
“这是鹅绒的,做工这么好,肯定挺贵的。”沈采薇嘟囔道。
“丁雀的收入不低,她是个购物狂,你别太当回事,一件衣服而已。”罗洛澄附和着嘟囔了一句。
她识货,说明是见识过的,而她现在身上穿的是什么,既肥又大又不保暖的劣质羽绒服,跟一床棉花被似的压迫在弱小的身躯上。一个女生爱一个男生爱到多深,才自愿抛弃小康的生活而陷入贫穷,和旧社会的小姐自愿追随穷书生是一个道理么,但书生虽穷,到底是有才学的,往往人品还过人。
可何枫淇呢,哪点出众了,这个问题罗洛澄思索了几千遍,每次都无解。他明白无解就对了,如同他深陷在对沈采薇的爱的深渊里,哪有道理可言,难道因为何枫淇帅?他不帅吗?他又年轻又帅,罗洛澄不避讳自己的情绪,他就是吃醋了,掉进醋缸子里了。
好在沈采薇也没多说,正对着手机发微信,是感谢丁雀吧,好在他和丁雀早“串通”好了。
她眯起了眼,他不说话;她舔了一下嘴唇,他即递给她一瓶水,他们已默契到这般程度了。她说要吃麻辣烫,是在替他省钱吧,这个丫头,本心太好了,那他要带她去吃全城最好的老字号。
和她平常吃麻辣烫的地方完全不同,高到看不到顶的大堂,红漆柱子,敞亮的两桌之间的空隙,明明是百年传承的老店风格,沈采薇四下打量,她到底和他不是一个层次的,他吃个麻辣烫也讲究不尽,何德何能,能和他成为朋友呢。
两碗一模一样的麻辣烫端过来,罗洛澄挑的食材,他碗里有的,她的碗里也有,他不会采用何枫淇惯用的多寡伎俩,刻意显示对沈采薇的好,他明白这只会叫她为难,并不能体现真心实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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