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进去的人并没有像过往那样也被除以极刑,有的被直接释放,有的只是被除以很轻的处罚,比如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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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这些幸运儿兴高采烈的回到家中,屁股还没坐稳,往往就莫名其妙的又收到官府的文书,得知自己因为对奴婢部曲等贱户的各种行为沦为被告,稀里糊涂的回到衙门。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会大声喊冤,有的甚至还翻出《唐律疏议》,和堂上的官员争辩,说自己的行为并没有触犯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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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这种争辩,堂上的官员通常只会说一句话:“此乃大将军之令!先前刘培吉被刺一案中对尔等的处置也是大将军的意思!”堂下的被告通常就会立刻闭嘴,表示从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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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家伙很快就成为了市井中谈笑的对象,不过有一点是确定的,公众一致认为这些人总得来说还是占便宜了,毕竟若是王文佐不在刘培吉被刺一案上网开一面,这些人基本也就全家凉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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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王文佐对这些人的处罚基本也就两样:释放被侵害的奴婢,解除部曲奴婢与加害者之间的依附关系;罚款赔偿奴婢部曲,而非对加害者本人除以对等的刑罚(即类似于杀人偿命)。这也比较符合当时的社会环境,毕竟良贱之别这是千百年来的习俗,深入人心,王文佐自己家里都一大堆部曲奴婢,自然不可能直接废除良贱之别,来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禁止蓄奴部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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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认为上天有好生之德,贱民也是人,不是牲畜,主人必须善待自己的部曲奴婢,不得随意殴打侵害。如果侵害了,那主人就必须释放被侵害的部曲奴婢,而且由于被释放者没有谋生的能力和资本,主人必须给一笔钱财,作为奴婢部曲谋生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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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做法却是能够得到当时社会大多数人的支持的,毕竟王文佐的做法并没有否认当时封建社会高低贵贱等级制度,被处罚者支付的款项也只是交给奴婢的安置费,符合当时的道德观念。即便是反对这一行为的士族老爷们,也只能说王文佐太好心了,而不能说他颠倒纲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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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文佐对奴婢的保护起到了一个当时人无法预料到,但对后世影响颇大的后果:这些被释放的奴婢部曲们一般手上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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