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他向来不是个犹豫墨迹的人,既然有了想法,那便干呗!
走到书桌前,摊开纸笺,研开墨水后,洛珩从笔架上拿下一只狼毫笔。
他执笔微微凝思。
写什么好呢?
既然是试验,那就不能搬运大部头的著作。
得找篇幅相应短小一些的。
“有了,就它!”
略一沉思,洛珩心下已有目标。
当即提笔挥毫,书写起来。
“《三味志异·画皮》。”
“太原王生早行,遇一女郎,抱襆独奔,甚艰于步,急走趁之,乃二八姝丽……”
洛珩抄的正是后世聊斋中的画皮故事。
原文字数不多,仅一千来字而已。
但整个故事,颇为精彩,结构也很完整,很适合用来做试验。
哪怕最后失败了,也浪费不了多少时间。
洛珩穿越后记忆力惊人的很,脑中能清晰地记得原文中的每一个字。
几乎不用思索,他提笔一蹴而就。
房间内很静,只剩下笔尖碰触纸笺时发出的轻微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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