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的样子。
“县太爷为啥养着咱们?不就是因为没钱指着咱们替他收钱么。不光咱们税课司,巡检司、医学司、僧会司那边,还有县里的六衙牢房,上上下下千把号人,哪个不是县太爷养着,朝廷给发过一文钱吗?”
“这...”
被吴老二这么一说,赵安想起前世看过的一篇文章,说明清两朝的县衙除了被认定为官的县令和佐贰官,其他人好像都没有“皇粮”可领,全靠县里自收自支。
哪怕在吏部注册的吏员也是如此。
原因就出在皇权不下乡上面。
制度最开始是明太祖朱元璋定的,这位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大英雄担心基层官员经常下乡会侵扰百姓,因此规定基层官员非急务之事不得下乡。
好心是好心,但地方上的事得有人做,于是就衍生了六房之类的机构,如此就得招募大量地方人员充入县衙,确保衙门的正常运转。
问题在于老朱给官员定的俸禄特别低,又不愿意给地方招募的人员发工资,结果事情就演变为地方官员全权负责制。
不负责别的,就负责给县里招募人员发工资。
上面不拨款,下面又那么多张嘴等着吃饭,基层官员能怎么办,除了想办法从百姓头上盘剥还能干什么。
纯纯的属于好心办坏事。
“朝廷不发钱,县里又要做事,你要县太爷怎么办?”
吴老二这边也说到了点上,“咱们那县太爷一年正俸不过四十五两,朝廷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