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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听闻此事,顿时震怒不已,痛斥道:“贼寇害人,原系常理;母子相残,逆天违道!”1
言语之间,竟是将老妇人之女遗弃婴孩之事,看作比杀人越货更加严重的大罪。
县令如此重视,底下人自然卯足了劲查案。
没过多久,县衙就查明遗弃婴孩之事,乃是老妇人的女儿所为。
县令向来自诩善治,孰料辖区内竟出了这般丑事,气怒之下,竟判了老妇人之女绞刑。
郗归听到这里,不由倒吸一口凉气:“何至于此?”
郗声疲惫地说道:“是啊,何至于此。这两年年景不好,那女子自己都依靠娘家过活,如何还能再养得起一个病弱的婴孩?纵是犯了遗弃之罪,也不该丢了性命。”
第90章 罪女
“未知身死处, 何能两相完。”郗声喃喃念出王粲的《七哀诗》,不觉悲上心头,“那妇人错不至此,可孝悌人伦乃是天下至道, 她所作所为, 究竟有伤教化, 县令虽判得重了些,却也不能说错。我既不能让治下百姓过上好日子, 又不能料理清楚官司, 枉为徐州刺史。”
“不!”郗归突然出声, 打断了郗声的自责,“那县令判得本就不对!婴孩生来便有父母,那孩子并非其母一人孕育, 那县令何以竟判了母亲死刑, 而对那个对亲生女儿置之不理的不义之人不管不顾?”
“遗弃婴孩的决定, 毕竟是那母亲所做。”郗声愣了一瞬,下意识地答道。
“可在此之前, 那为人生父者, 却先做出了弃养的行为!”
郗声没有说话, 郗归接着说道:“再者说,那女子实在无力抚养婴孩,才做出了遗弃之举,内心定然也是盼着孩子能被收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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