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司马恒向来喜欢权势,所以压根瞧不上王贻之秘书郎的身份。
但她很快就说服了自己,王贻之既然出身琅琊王氏,又有王和之的余荫与谢瑾的赏识,定然不会止步于此。
如此,倒也不是不能嫁。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王贻之已有妻室。
不过,在那时的司马恒眼里,郗归不过是一个仇人的家眷,一个永远无法翻身的逆臣之妹,她根本不会将其看在眼里。
然而世上之事,总是如此地出人意料。
与王贻之的婚姻令司马恒疲惫不堪,她不仅没有重获想象中的权势,反而陷入了无休无止的内宅纷扰之中,以至于不得不刚出月子,便远远地躲到了吴兴。
而那个曾面临比她糟糕得多的困境的郗氏女郎,竟在这一年多的时光之中,拥有了不亚于其兄的震慑之力。
坦白说,司马恒压根不相信郗归真的拥有传闻中那样高的地位。
她坚信郗归只是一个傀儡,一个暂时因郗岑遗命而手握兵符的弱小女子,等到郗途一步步地抢过兵权,她便只能和从前一样,依旧做个满足于庭院深深的内宅女子,与从前沁芳阁中的那个花瓶并无区别。
但司马恒还是后悔了。
这世上向来是强者为尊,就连刻骨的仇恨,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也会变得那样地渺小无力。
如果早知道高平郗氏会有这样卷土重来的一天,她根本就不会为了王贻之那个蠢货而与郗归结仇。
她后悔自己当日的选择,也埋怨谢瑾为了一己之私,害她陷入如今这般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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