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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早饭,王老实又把王大军叫到院子里叮嘱了一番,这才带着王二民去上工。
王思明找出家里的户口本塞到挎包里,张翠花又塞给他二十块钱,王思明没有拒绝。
两人先去了大队部,从会计手里拿到大队长给开好的证明,这才向公社走去。
还好,从家里走到公社,脚程快的话,也就需要1个小时。
如果大哥能顺利在饭店上班,每天上下班来回步行也还可以。
两个人到达公社的时候,广播刚刚播报了时间,已经是早上8点了。
王思明先领着王大军去了供销社,供销社这时也刚刚上班,来买东西的人并不多。
看着供销社里挂的几件成衣,王思明有些不满意,这档次比百货大楼里的差远了。
不过,价格倒是便宜许多,现在也只能先买来穿着了。
他先给王大军挑了两件圆领的短袖T恤,又挑了两条长裤,一条黑色的,一条蓝色的。
T恤是普通棉质T恤,价格不贵,一块八毛钱一件,裤子一条要五块钱,总共十三块六毛钱,外加五尺布票。
王思明付完钱票,就领着王大军走到不远处的公厕,递给他一身衣服,让他进去换。
王大军还以为这些衣服是老三给自己买的,连连推拒起来。
“大哥,你可别推了!等会儿如果国营饭店的工作成了,你总得有两身体面的衣服上班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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