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门口呢。
借着福斯特上校的委托,他到有幸被邀请进去坐一坐。气派的装潢、昂贵的家具、体面周到的主人家,一切简直跟他从前在彭伯里庄园时经历的没什么两样。
彭伯里,彭伯里。
这个名字又出现在了威克汉姆的脑海里。
这个名字代表着一眼望不到头的田野和农庄,代表着田地间和农庄里无数辛勤老实的农夫农妇,他们相当能干,把脚下的田地和身边的牛羊伺候得妥妥当当,为土地主人家,当然也包括他的美好生活添砖加瓦。
彭伯里,彭伯里。
这个名字还代表德比郡水土最丰茂的一片土地上那沉默矗立的庄园。山溪密林环抱中的庄园外表威严古朴,内里典雅而不失华丽。把伦敦西区的豪宅一个个加起来,恐怕也比不上彭伯里庄园的一间客厅。
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二楼左边靠近尽头处的一间卧室,因为那是他曾经的房间。奢华舒适,大扇大扇的玻璃窗从早到晚地迎接着阳光,从而令房间内的深红色写字台泛起金色荧光,令深蓝色的丝绸床幔烨烨生辉,令镶金的钢笔、金边的茶具、随手放在桌上的宝石袖扣折射出灿烂的光华,一同钩织出他少年时代的金色斗篷。
每当他身披这象征着财富、地位和权势的金色斗篷,行走在“彭伯里”的地盘,那些私下吵嘴打架、赌钱喝酒、偷奸耍滑样样不落的愚蠢刁民们又会瞬间变得温顺懂礼数起来。一见到他,他们都会礼貌地停下手中的活计,恭谨而不失亲热,敬畏而不失甜蜜地叫上一声——“威克汉姆少爷”。
彭伯里,彭伯里。
这个名字代表着“威克汉姆少爷”最无忧无虑、最意气风发、最高傲骄矜、最不知疾苦的金色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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