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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慎只能暗暗叫苦。
没错,这骑士就是张冲。
先前,他领着本部和两个什的人一路兼程到这里时,本是打算好好赎人的。
毕竟他也不差这钱,又何必拿度满等人的性命冒险呢。
但他一来时,就看到这群盗贼,就只有一个“弓术精通”,其他不是“环首刀,掌握”,就是“弓术掌握”的,所以他就估计那人是盗贼首领。
等后面有人上前,向他耳语时,张冲就更确定了。
那他还有什么可犹豫的,擒贼先擒王。
就距离自己一箭之地,拍马就到,甚至这人还没带他最擅长的弓箭。
那真的是天予不取,反受其咎。
然后就是一套行云流水,贼寇成擒,而他也继承了:“弓术,精通。”
张冲看着眼前这蒜发汉子,心里倒是有点想吸纳他。
他已经从度满那听说了这个叫奚慎的情况,和汉家有仇,又恣意不羁,典型的游侠一派的人物。
胆大包天不说,敢去劫三公之子,更善弓马,这样的勇士,他自然不嫌多。
但现在不急,他看出此人还是有些自矜,觉得自己是被偷袭的。
张冲也不多话,先晾着他,然后就吩咐大伙收拾战场,载着六车被捆得如粽子的恶少年回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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