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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时报》的年轻编辑忍不住在办公室内与同事闲聊感慨:“没想到奥斯蒙德·格里菲斯居然是任天堂的股东。上帝果然不可能只钟爱某一个人,他在电影界内无往不利,倒是在投资界栽了个大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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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者》又是一部成功大作,奥斯蒙德的名字带有魔力,只要是沾上他名字的电影,都不会在影院遭遇票房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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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喝了口水,笑了笑附和道:“你说的对,但不只是任天堂,他还是best租赁公司的股东。best跳了这么久,捞了那么多钱,还不是一样迎来了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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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编辑对best没有过多的了解,兴致勃勃地将椅子拉近了些许,想要听一些详细的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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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影业公司诉索尼美国公司案,也就是‘betamax案’你总听说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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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还在读高中时,案件就开始辩论了,现在还没有结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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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啧了啧舌,它持续了多久了?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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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终于要结束了。最高法院会在7月份展开再次辩论,预计十月份就可以进行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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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笑了笑,显然是清楚许多不为人知的内幕:“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与联席大法官,总计9名法官,在庭外分别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就目前的结果来看,倾向于投票索尼败诉的法官共有7名,几乎是压倒性的胜利。录像带被逐出美国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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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听说,环球自己因为眼馋best的收入,也想要成立一家录像带租赁子公司,分一块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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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侧边的同事闻言加入了话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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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从哪听说的消息?环球绝对不可能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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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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