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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自己没有真的做过这个事,但是有这个机会的话,他也不会真的不做。
【当然,这也并不代表朱元璋对贪官污吏的态度就和蔼了。
他确实很喜欢实行“法外之法”,不按照法律的规定加重处罚,
时的官员就算是贪污得不多,也会被处死:比如建昌县知县,接受四百贯钞,凌迟处死;
开州知州贪赃害民,地方耆老百姓赴京告发他,他让手下在途中将告状的百姓抓回去关押致死,事发,被处以枭令示众;
德安县县丞,收受下面里长送的罗、绢、布共十匹,钞八十贯,知府前往抓他,他居然还拿一把铁叉拒捕,被凌迟处死;
莱阳县丞收赃一百贯,凌迟处死。】
【朱元璋对自己培养的官员,也决不姑息迁就。
为了培养和提拔新力量,朱元璋专门成立了培养人才的国子监,为没有入仕的年轻读书人提供升迁机会。
他对这些新科进士和监生厚爱有加,还经常教育他们要尽忠至公,不为私利所动。
朱元璋还制定了整肃贪污的纲领《大诰》和《醒贪简要录》。
《大诰》一书是他亲自审讯和判决的一些贪污案例成果的记录,书中还阐述他对贪官态度、办案方法和处置手段等内容。
朱元璋下令全国广泛宣传这本书,还叫人节选抄录贴在路边显眼处和凉亭内,让官员读后自律,让百姓学后对付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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