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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名《逆臣录》者,有一公、十三侯、二伯。】
【最后蓝玉一案,族诛一公、十三侯、二伯,牵连被杀一万五千多人,“元功宿将,相继尽矣。”
谋反的罪名一般都是凌迟处死的,这次朱元璋还特别“大发慈悲”了,宽大处理:碎剐改成剥皮。】
众老祖宗:【……】
这还是大发慈悲?
剥皮啊,多么残忍。
哪怕是先秦时期都很少见的,后面的人尤其是没有见识过。
哪怕是偶然听到,那也是蛮夷之人侵占中原做出来的事,什么时候会有汉人做这样的事情啊?
哪怕是有,也绝不会是皇帝。
他们多少还是要名声的。
这么夸张的刑罚,对一个并没有真正谋反只是有着谋反条件的大臣来用,还是开国大臣……
这下他们总算是知道为什么朱元璋功绩这么高,帝王的排名却不在前三了。
他的杀孽也高啊!
【最后,刽子手把蓝玉全须全尾整张人皮剥下来,算是留了全尸,并把人皮送往他女儿蜀王妃处“留念”。
明末农民军攻破蜀王府,还在王府祭堂发现了这件“文物”。
顺便再提一提其他的明初四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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