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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乔溪爱听,不由夸他:“你什么时候这么会说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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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听,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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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共骑一匹马回家,秦大叔实在受不了这俩人腻腻歪歪的德性,驾着牛车早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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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熬的三伏天终于结束,天气开始转凉,秋季到了。和许多诗人认为秋天“悲壮萧条”不同,乔溪最喜欢的季节就是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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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喜欢一澄如洗的蓝天,喜欢凉爽清凉的秋风,喜欢满地金灿灿的落叶,还喜欢坐在院子里仰头看排着长队南飞的大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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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在农人心里,秋天还代表着丰收。一年之中,也唯有秋季才配得上“收获”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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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溪地里的小麦长得不错,再有个把月就可以收割。他每天都要去地里,站在田垄边向下眺望,感受凉风袭来的凉爽,看远方一眼望不到头的金色麦浪翻滚,胸中无限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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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就算他读了很多书,跑去那么远的地方上学,心里真正惦记的还是这满地金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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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再也没有了对大城市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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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刻的他也终于彻底释怀,不再耿耿于怀前世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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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这里没有他最爱的爷爷,可他又有了一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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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三郎肯留下,乔溪愿意和他真正这么过一辈子。带着岑儿,他们三个永远不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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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溪虽不确定三郎会不会真的留下,但他自信只要自己开口,三郎一定会同意的。但是要选个合适的好时机,不然就这么盲目跑去问他,显得自己好像多急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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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溪在地里呆够了才慢悠悠回家,推门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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