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了秦朝的监郡御史制度,并规定监郡御史每两年轮换一次,类似后世的巡回督察组一般。
只可惜政策虽好,但诸吕之乱使得朝堂屡屡动荡,威权大损。
长安朝堂派出去的监郡御史,很多都玩忽职守,跟郡守等相互勾结。
故此汉文帝继位之后,便在监郡御史制度之外另外设置了一套新的地方监察制度——丞相吏出刺制度。
即丞相派出幕府吏员巡视天下,监察地方,每州一人。
是为“东曹九人出督州为刺史”!
“刺”者,本就是有刺探情报之意。
这些秩六百石的东曹吏员,主要任务就是监察地方太守与监郡御史。
如此方才奠定了汉武帝时期刺史制度的基础,形成了刺史制度的雏形。
所以“各州刺史”的最初定位其实是监察官员。
他们与御史类似,但却胜过御史。
从这个角度来说,称刺史就是御史其实并不是很准确。
毕竟从光武帝开国到思帝驾崩的百多年时间,御史台并不能管辖一州刺史。
即便幽州刺史等官职秩不过六百石,御史大夫和御史中丞也没有直接管辖权。
因为刺史直接由皇帝任免,奏事直通皇帝或三公,直接对皇帝负责。
它不仅不受御史台管辖,更是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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