烩,滋味也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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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每日在自家的灶房里做饭,做好之后再送去那边,先前是孙大娘去送,但有一天孙大娘差点扭到脚,后来陈庆就选择自己去了,比起自己不想出门,还是娘的身体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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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每天去送饭就成了陈庆最难受的时间,更何况在那边干活的基本都是村里的汉子,陈庆跟村里的婶子夫郎说话都会耳朵红的,更别说在这么多汉子面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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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村里的汉子,嘴上也都没个把门的,什么荤话脏话脱口而出,更何况陈庆是个寡夫郎,很多玩笑话在他这里就变得低俗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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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陈庆几乎是落荒而逃的样子,周远的目光落到那两个一直调笑陈庆的两个汉子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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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周远就让孙大娘把做好的饭放在门口,会有人过来取,陈庆这才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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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要帮周远做饭,家里的水用得很快,几乎是一天就要用掉他们五天的水,所以在晚上收工的时候,陈庆就会挑着水桶过去打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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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喜欢跟村里人交流,所以挑水都选在天黑之后,这条路他走惯了的,也就不怕天黑摔跤。孙大娘这两天旧疾犯了,腰上使不了劲儿,陈庆就多跑两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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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从家里去水井边,要经过周远新盖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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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庆挑着水桶,步子很轻,像是做贼一样,连呼吸的都刻意地放缓,生怕被人听见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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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那一段路之后,陈庆才松了口气,只是陈庆不知道,周远是当过兵而且是先锋营里的,自然对周围一丁点的动静都了如指掌,透过简陋的棚子,周远从缝隙里看到陈庆那个小个子,挑着水桶跑得飞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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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井里他家不远,一挑水自然是不够,陈庆把水倒进水缸,孙大娘看他喘气:“阿庆,明日再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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