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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开始有点喜欢爸爸了。
马伯民在女儿面前蹲下,问她:“红英,你愿意跟爸爸去京市吗?”
马红英立即看向病床上的妈妈,“那妈妈呢?妈妈去我就去,妈妈不去我就不去。”
马伯民笑了,伸手刮了刮女儿的鼻头,“傻孩子,你妈妈当然要跟我们一起去。”
马红英立即笑了起来,眼睛弯弯的,“那我也去,京市在哪里呀?”
“京市是咱们国家的首都,是一座很大很大的城市,那里什么都有,你去了一定会喜欢的。”马伯民说。
马红英的眼睛亮晶晶的,突然想到了什么,又问:“那你以后还会丢下我和妈妈吗?”
马伯民的心又是一痛,他立即摇头,“不会,绝对不会,我永远都不会再离开你们。”
他这次伤得很重,就算保住了命,也不再适合回部队,这次回去后,他打算办理转业,以后就守着小梅和红英好好过日子,哪也不去了。
宋子奕知道马伯民的想法,先前在火车上时他说过一嘴。
“马叔,你如果转业的话,工作很有可能会分到原籍这边,如果你不想回这边,想不想去我们家开的药堂工作?”
上次舅舅和姐姐闲聊时提过一嘴,说药堂的规模一直在扩张,他们都有各自的工作,精力有限,急需一个信得过的人帮他们管理药堂。
马叔的人品他信得过,而且马叔有在Y国开餐馆的经验,婶子也是很好的人,真的是完美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