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兼得,那么她选鱼吧,它自由自在地在脑海里游荡,海水那么清亮。
她是喜欢吃鱼的,她才不要那黑乎乎的熊掌。活着的时候,难看。端上餐桌的时候,难以下咽。捕杀它,既残忍又血腥。尽管熊掌要昂贵得多。
她第一次见到他,他穿着的就是这一件横条T恤和这一条白色短裤。
粗横条,蓝白相间。
太亮了,闪眼。
太暗了,沉闷。
而这一种蓝,刚刚好。
他是那么地,朝气而又睿智。沉稳而又干净清爽。
她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恰当的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