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难得的有些无奈,熟络之后,他发觉林长风这人真是看着人模人样的,实际上却没多少欣赏艺术的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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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顾老板确实扮相漂亮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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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他每次这样说又会把顾谭风给逗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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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戏的人盼望着遇见一个懂戏的人,但遇不上也没有多大的问题,顾谭风将这一切都看的很松,他瞧着林长风,无一不是好的,有钱又能打,哪怕听不明白戏也一定到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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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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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这样嘴上抱怨,可若是排了新戏,顾谭风却是再怎么累都要先给林长风演上一回看看,他嘴上说着是为了让林长风包那看台包的划算,实际上想着什么,他自己也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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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该是两个世界里的人,却又误打误撞的凑到了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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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可惜生的时候差得很,生在民国前,却又没活到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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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十六年,林长风三十二岁,他出生后留过不好看的长辫子,却也干脆利落的剪断了头发,体体面面的换上了贵价的服装,当了十多年的苦力,再当了十多年的商人,他怎么算都觉得自己不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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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道对他有好有坏,但真的算起来,还是好的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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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都想逃到外面去,到南边去,又或者是去国外避避风头,但林长风没想过要走,他也没那个必要走,要是人人都想着自保,那就真的什么都不剩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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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却也帮着想走的人离开,其中就有顾谭风的戏班子,他们麻利的整理着东西要去逃难,顾谭风也知道路上必定会遭遇分离,可他却也执拗的站在林长风面前问他为什么不一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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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在这长在这,哪有把家丢下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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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长风将自己积蓄的大半都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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