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正确的,但却是最鲜明、最牢固的,并且决定着以后双方交往的进程。
如果一个人在初次见面时给人留下良好的印象,那么人们就愿意和他接近,彼此也能较快地取得相互了解,并会影响人们对他以后一系列行为和表现的解释。
反之,对于一个初次见面就引起对方反感的人,即使由于各种原因难以避免与之接触,人们也会对之很冷淡,在极端的情况下,甚至会在心理上和实际行为中与之产生对抗状态。
实验心理学研究表明,外界信息输入大脑时的顺序,在决定认知效果的作用上是不容忽视的。最先输入的信息作用最大,最后输入的信息也起较大作用。大脑处理信息的这种特点是形成首因效应的内在原因。
首因效应本质上是一种优先效应,当不同的信息结合在一起的时候,人们总是倾向于重视前面的信息。即使人们同样重视了后面的信息,也会认为后面的信息是非本质的、偶然的,人们习惯于按照前面的信息解释后面的信息,即使后面的信息与前面的信息不一致,也会屈从于前面的信息,以形成整体一致的印象。当不同的信息结合在一起的时候,人们总是倾向于重视前面的信息。
法官就算是再怎么样,本质上也是人,也难逃人的这些心理效应的影响。
“是的,不论别人怎么看,自己首先要抬头挺胸的站立在那里。然后是第二阶段的法庭调查阶段。这一阶段也是最重要的阶段。你会有一点时间先简单陈述下案件,然后是检察官宣读文件,包括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宣读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等。
然后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也就是常规的辩护环节,这一环节是我们据理力争的环节,主要是由法官进行流程的引导,检察官在宣读到一些事宜时,法官会先问你有没有要说的,然后会问律师有没有要补充的,如此反复,直到所有的证据都宣读和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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