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了三趟公安机关后,曾传智被处以五天的行政拘留。
尽管他各种抗议,但是都没用,只能是收拾东西去拘留所报到了。
开庭的时间到了,周云还是和往常那样来到了林吴市人民法院,到了这里真的像是到了家一样。
轻车熟路地找到第四庭,随后便在原告位置上坐下,今天这个开庭比较重要。
等了大概十分钟左右,赛可公司的人到了,老应和一个大概三十多岁的女律师。
周云看了一眼便收回目光,不管对手是谁,他要做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赢!
庭审开始,周云的看法自不必说,保交楼项目应该被视为维稳项目,那么现在明显无法按期交房的情况下,业主应当有权了解项目进度。
对面的女律师随即开始答辩。
“首先,作为代建方,我方会努力督促施工方按期交工。”
“我方认为业主方无权查询施工进度,合同里并无该约定,且该项目并没有逾期。”
赛可公司这边的抗辩理由很简单,就是说合同里没约定,现在还没逾期呢,你说这些都没用。
退一万步说,就算真的晚了,你们可以基于合同去提违约金,但是现在不能调查进度。
理论上来说在房屋交付之前,房屋所有权是归开发商的。
业主的知情权无法对抗这种权利。
这局面要是让以前被周云送进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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