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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我要说一下,我不是不解释,而是那会没办法解释。”
“你们都看到了,她在那里不断带节奏,以至于我被网暴了,都有点玉玉……后面我想着,那既然发展成这样肯定得好好解释一下。”
“但是口说无凭啊,这种事不管怎么解释都不行,鄙人也不擅辩论,所以只能是想办法,把人送进去,然后我就能好好解释了。”
思路没什么问题啊,网上是没办法辩论的,而且周云一个小律师不擅长辩论,那怎么办,只能是把人解决了。
你看,对方现在虽然没被判实刑,但肯定不可能再跳出来和自己辩论了。
再辩论那就是什么性质,那叫没有认罪悔罪倾向!
你都认罪了你为什么还要和我辩论,现在辩论那就是说明你没有认罪,来吧,进去好好反省吧!
逻辑上没问题,之所以送人进去,那都是被对方逼的没办法了。
把这个解释的问题说了说,周云才是讲案子:“这个案子是一起强奸案,案情是这样的……”
毕竟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哪怕现在无罪了,对于涉及到双方隐私的细节,周云自然是不能随便透露的。
但是,强奸案不能透露,诬告陷害案却是可以透露的!
而两个案子本就属于强关联的状态,诬告陷害案里面包含着大量的强奸案细节,这就可以直接卡bUg了。
“我之前为什么要谈,因为我要试探对方,我要看看对方究竟准备怎么提这个赔偿,结果和我想的一样,对方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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