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县里决定的啊,把县里告了就行。
如果真的要是这么想,那你去起诉的时候会直接被法院驳回,说你的被告不适格。
行政诉讼有着极其严格的规定,被告必须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那个行政机关,你诉讼的具体指向,也必须是对应的那个具体行政行为。
必须是完全对应才行,稍微有哪里对不上,那这次起诉就失败了。
房屋征收拆迁,这里面有很多的行政行为,也有很多的委托行为,你必须透过这些串联,来找到那个具体的责任人。
当时现场要把孙伟涛强行带离的几个人,周云已经打听清楚了。
是大山县城市管理部门的下属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的几个工作人员,当然了,都是劳务派遣,也就是传说中的临时工。
人家正式工谁干这种活啊。
不过也能看出来,当地其实是想着合法拆迁的。
所以又是找法院裁定,又是由下属部门来强拆,但程序做的有很大问题。
如果是没打算合法搞,那是另一种玩法。
都是委托给专门的公司来干。
而且这家公司要么是和本地相关领导有关系,要么就是和即将开发这个区域的开发商有关系。
虽然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拆迁,也就是禁止房地产开发公司参与进拆迁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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