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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的过程中,翻出来郑恩之那件穿得长出超大洞洞的旧t恤,严时想要丢掉,郑恩之舍不得。严时替他做出“断舍离”,他先询问郑恩之的意见,说他打算洗干净系成团拿给馒头做磨牙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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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恩之经过一阵子的思想斗争,最后点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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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还没过十分钟,郑恩之就郁郁地看着被馒头抱在嘴巴前边咬的旧t恤,有点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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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时决定给郑恩之倒一些心灵鸡汤:“它在以另一种方式陪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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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貌似没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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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恩之不舍得丢东西这个毛病从小学就开始了,刘女士经常嫌他乱七八糟的东西多,从不经过他同意就把她眼里的“垃圾”丢掉。郑恩之才开始把对他来说比较重要的东西放在书包里背着,随身携带,这样,他的“宝贝们”就不会平白无故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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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恩之坐在擦得干干净净的地板上,和严时讲这件t恤是从哪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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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集会上,郑恩之拎着很重的东西,故意和刘女士走丢,站在一个地摊的左侧看叠得整整齐齐放在铺着的塑料纸上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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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头有一个纸板写着五元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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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恩之站累了,把东西搁在不碍事的地方,蹲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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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低头看着被勒出很深红痕的掌心,捏了两下,视线落在了面前的衣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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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想要一件新衣服。但他只有两块钱,是老郑给他的,让他赶集的时候买点自己想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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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主是个老奶奶,她问郑恩之想要哪一件,郑恩之摇头,说:“我不要,就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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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奶奶说:“你的眼睛告诉我你很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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