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意思?难道要审判我么?”我所站立的位置,就在破屋正中央,脚下是个积水严重的地穴,而人群则贴墙坐在两米以上的台檐边,纷纷俯瞰着我,活像一个公审大会的现场。
这个被寄魂之人,伸手从石台上捞取一张像渔网般的黑色罩袍,裹住自己光溜溜的身子,拾腿踩着象牙黄石阶而上,走到了人堆之中,就着某张空椅坐下,开始剧烈喘息起来。趁着她正在休息,我侧目去看四周,想要搞清自己陷在一个什么环境之中。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身旁坐着的哪是什么法官,而是一张张包裹在罩袍内的干皮,这些死人自腹腔被刚猛地撕开,内里器官骨骼以及肌肉全被剔除,黑洞洞望进去,什么都没有。
不仅如此,人皮们手脚都带着镣铐,被牢牢固定在石凳上,似乎是死于某种酷刑。掐指去数,总共十多具,可惜的是这个环境太黑,倘若我拥有天竺菊那种怪眼,或许能看得更多。这也许是种启示,我深知自己那点斤两,无法在魔魇里辩出年代,环境也存在着极大的重塑,所以要竭力搜找能刻印进脑海里的特征。时隔不久,我注意到头顶之上,有倒垂而下的根须,这座诡异阴森石屋,大概是建在某棵大树之下。
阵阵急促的铃音将我拉回到现实,当缓过神来时,自己不知何时已走出了囚室,而来到了其中某间娇室牢门前。过道两侧全挤着娘们,她们正用一种古怪眼神上上下下打量着我。
午夜叁点,这时间会是谁打来的电话?鸳鸯茶?抑或是迪姐?我按下了对话键。
“嘿,alex,我太高兴了,是我啊,小玛。”一个刚喝过酒醉醺醺的嗓门响起。他打了个饱嗝,叫道:“猜猜老子现在在哪?我跟随侦探到纽约了,见到了许多志同道合之人。”
“诶?小玛?”我怎么都没想到,果核酒店对面楼里的四眼,会在这种时候给我打来电话,这家伙现在理应跟在范胖马洛身旁忙活,从来也不曾主动给我打过电话。究竟是什么大事,非选在这个时间点?我回头瞥了眼狐疑的贼婆娘们,应道:“你是谁?想找哪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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