悄的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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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振东看的直乐,他故意坏心眼的说到:“真的不记得了?要我提醒你一下吗?五年前的庙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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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正要把那个故事说完,沈宁西却跳着脚捂住了他的嘴巴:“不许说不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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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实在太丢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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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前她和同学逛庙会,结果钱包被人偷了,她发现了小偷离去的背影,然后拔腿狂奔,在就快要追上的时候前面一个人突然蹲下来系鞋带,她一个没刹住车就扑到了人家背上,还因为冲力太大直接将人家撞趴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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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那个人就是权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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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她是钱包被人偷了之后权振东也是奋起直追,最后中午抓住了小偷拿回了她的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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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丢人的是,她一时激动说了一句:“谢谢警察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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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权振东一脸错愕的看着她:“我哪里像叔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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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她十五,他二十四。后来她才知道,原来这位‘警察叔叔’是住在隔壁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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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两人还上过相同的幼稚园小学初中高中,只不过她上幼稚园的时候他已经上了初中,她小学的时候他高中,她高中的时候他已经把大学玩了个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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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因为在相同的空间里生活过,两个人很聊得来,最后还走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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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振东眉眼弯弯的看着这个几乎全部挂在他身上的女孩,握住她的手,一脸戏谑的说到:“你现在怎么不叫我叔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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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宁西却红着脸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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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振东急忙追了上去,然后一伸胳膊勾住她的脖子,再一用力将她整个人都勾了过来,还夹着她的小脑袋,沈宁西手脚一阵乱踢,却怎么也摆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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