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半年前发生了一桩公案,卷宗里都写的明白,只是至今未能断明,人犯还在大狱中关着,府里来了命令,十日内必须将案卷处置清楚,移交青州府。”
说起断案,陈兵并不畏惧,这不但是自己分内的事,也是前世的专业技能,哪里会有难处。
当即答应下来。
领了案卷回到公事房,认真看起来。
案情并不复杂,清河县东三十里,有一处庄园,是一个姓朱的地主所有。
半年前的一个夜晚,朱姓全家上下一十八口,全部被人杀死。
当县里接到里正报案赶到现场时,只救活了一个人,朱姓大户的女儿,现年十七岁,叫朱小娥。
据朱小娥说,当日是她订婚的喜宴,一家人正吃酒时,来了一伙人,说是她哥哥的朋友,来自青州府的姜公子。
不知为何与哥哥起了争执,随即动了手。
哥哥那时已经喝了些酒,借着酒劲用刀砍断了一个人胳膊。
结果那伙人大怒,纠纷升级,都动了兵刃,随即出现了伤亡。
最后哥哥不敌对方人多,被人乱刀砍死。
为了灭口,那伙人开始屠杀朱小娥的家人,强奸了朱小娥还有她十四岁的妹妹,她妹妹被扭断了脖子,而朱小娥被扔进了井里。
县里的捕快赶到时,把她从井里捞上来,奇迹般地活了过来。
县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