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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单位要赊东西,你可别再叫我去了!怎么回事,你把没收乘客东西的依据拿出来我看看,我们条例里哪有没收乘客东西的条款?”薛松边说边往外走。
季元当然知道没有这样的条款,过去收了东西,乘客吵几句也就算了,还真没人去告状。经薛松这么一提醒,季元还真犯难了。一来没有没收手续,二来没有没收依据。按情理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可法院讲的是依据和证据,万一乘客告状,还真可能败诉。
下午三点,水城镇宣传委员陈帝享和上午吵架的乘客一起来到海事处。陈委员把季元拉到一边说:“老兄,你们上午收的东西是我老表的。他家特别困难,他岳父去世的钱还是找我们借的。你今天看在我的面子上,把东西还给他吧!”“陈老弟,就为了这点易燃易爆物品,我们几个人被围了半天。你这个老表临走的时候还那么嚣张,原来是有你这个大靠山啊!”
“老弟,别这么说!农村人不会说话,你别跟他们一般见识。你要是生气,我给你赔不是。”
“赔什么不是。东西就这么还给他,我在同志们面前不好交代,工作也太难开展了。”
“做什么工作没难度。去年底,文明单位验收那么难,我不也想办法让你们通过市里验收了。我说老弟,我可是头一回找你办事,再大的难度你也得想办法。你说谁不同意,我去找他。大家都在这巴掌大的地方工作,下次还想不想要我们帮忙!”陈宣委不紧不慢地说道。
季元心里明镜似的,陈宣委这番话,分明是在放狠话。可他又能怎样呢?在季元眼中,文明单位这块牌子,本就没多大实际意义,多少单位为了它弄虚作假。只要单位在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些方面别出大篓子,验收的时候,把验收人员伺候得舒舒服服,再送上厚礼,便能轻松过关。这事儿,既劳神费力,又费钱,纯粹就是形式主义,成了某些人捞钱的手段罢了。但眼下,交通局正全力打造文明系统,海事处要是没了文明单位的牌子,可不就给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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