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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玉兰不解地看着他说:“我既然和你领证了,我就会和他们好好相处,你说给他们买衣服,我同意了,你是一家之主,所以找你拿钱有什么问题吗?”
两人领证之前,没提到钱的事,每次出去吃饭也都是刘壮付钱,她以为两人都默认结婚后,家里一切开销都是刘壮出。
毕竟他们是二婚,今后也不会有孩子,她为家里洗衣做饭,照顾他的孩子,还让她出生活费,还要她拿出工资贴补家用,那就不近人情了,这个婚结的也没什么意思。
说来也怪,原先和陆家明没离婚时,她觉得陆家明的钱就是她的,把他们的钱看得紧紧的,他乱花钱,她比谁都生气。
和刘壮领证后,对他的钱,却没有那么多占有欲,他请客吃饭也好,给孩子们买东西也罢,她心里没多少感觉,下意识觉得刘壮的钱跟她没多少关系,所以花起来也没什么所谓。
刘壮噎了噎。
林玉兰眯起眼看他:“刘壮,我和你结婚是觉得你会体贴人,知冷知热,你不会还要我贴钱养家吧?要是这样的话,我想把我的二儿子接过来......”
刘壮忙说:“五十块钱是吧?”
林玉兰思量片刻说:“按理说,第一回给孩子们买衣服买书包,质量该买好点的,你可以多给点,买好点,他们爷爷奶奶看了更放心。”
刘壮看她一眼,数了一百块钱给她:“剩下的钱......”
林玉兰接过钱:“剩下的钱,我再扯块布做个褂子,再做条裤子。”
她那么辛苦帮他照顾孩子,怎么也得犒劳犒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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