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搂住本王的脖子。”他皱着眉,有点困惑:“平地长疙瘩,揪肿了也立不住,无济于事。”
林妩脸烧得通红,有气无力地抬头看了他一眼,虚弱道:
“我的手抬不起来,哪里够得着你的脖子?”
“再者,疙瘩揪不得,胸肌还不能抓吗?要怪就怪你什么干瘪身材,胸肌扁平抓不起来,好生没用。”
大王子一听,新鲜得都笑出声了。
他干瘪身材?他胸肌扁平?这女子要不要听听自己在说什么?
他可是有喀什血统的勇士,虽然不是人肉战车那类型的,但,这一块块的肌肉,亦如雕塑般完美!
“北武王要求真高。”大王子讥诮:“就是不知道,以你这种标准,哪个大魏男子能入得了你的眼?”
“宁司寒?赵竞之?亦或是……”
赖三、崔逖之流,闪过大王子的脑海,他笑容里的意味,不言而喻。
宁司寒还好一些,但他毕竟还年轻,雄健的身板需要锤炼。其他人更不要说,大魏基因就在那里,以修长矫健为主,鲜少有喀什人那般壮硕的肌肉。
而大王子身为混血,既有大魏人的修长,又有喀什的雄壮,两者结合得恰到好处。
因此,他的自信并非自负,而是确有资本。
只不过……
“宁国公。”林妩郑重其事:“宁国公在西北数次击败喀什,想来大王子应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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